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吴志军)“多亏咱调解员主持公道,帮俺挽回了损失。”近日,经襄城县库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调解,一起因燃气灶面板破裂引发的纠纷被妥善化解,当事人感激不已。
今年5月份,库庄镇某社区通了天然气。按照天然气公司要求,该社区居民杨某缴纳了3660元初装费、800元燃气灶费和100元保险费。11月22日,杨某家的燃气灶面板突然爆裂,导致燃气灶完全不能使用。她多次找到天然气公司驻库庄镇代办点要求赔偿,但均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在社区干部的引导下,她找到库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受理申请后,库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随即指派调解员前往该社区调查此事。天然气公司驻库庄镇代办点负责人称,他们当初只是推荐使用赵某经销的燃气灶,灶具面板无故破裂,杨某应向经销商赵某索赔。“群众安装的燃气灶是你们推荐的,群众是信任你们才安装的,现在出了质量问题就一推了之,这会严重损害天然气公司的声誉。”调解员根据调查情况当即予以驳斥。代办点负责人自知理亏,便陪同调解员找到赵某。
赵某在勘察过现场后,声称自家灶具质量没有问题,主要是杨某安放灶具的灶台洞掏得过大,灶具不能很好地固定在灶台上,长期超负荷受力才导致面板破裂。对此,调解员并不认可,“即便是杨某的灶台洞掏得过大导致灶具损坏,可灶具是你安装的,应该及时提醒。再说,灶具在保质期内损坏,在损坏原因不能确定情况下,经销商应该调换或赔偿”。
赵某认为不是产品质量问题,自己赔偿也很冤枉。经过权衡,调解员决定以安全事故为由,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随后,调解员联系到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在说明情况后,又一起到杨某家现场勘验。在此过程中,调解员秉持公平、公正原则,站在第三方立场上,客观分析问题,耐心说理释法,讲明利害关系,多次与保险公司负责人沟通。最终,当事几方达成调解协议:根据用户灶具使用折旧情况,由保险公司赔偿杨某704元,此事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