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先婷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公司购买车辆豫KFF655商业保险因保管不当丢失,商业险保单单证类型:AEDAAE0015D00、保单印刷号:41001802807801、保卡类型AMDAAA2015A00、保卡印刷号41001801718823丢失,特此声明。
●本人王承伟(身份证号为411081197106194526)于2020年11月6日与许昌市润千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编号XCS2020-024798)丢失贰本,房屋总价921688元,贷款500000元,首付421688元,首付比例45.75%,面积124.63m2;首付款收据(编号XC00212,日期:2020年12月1日,金额421688元),维修基金发票(编号0013751),建行贷款账号41001071284500000004770593,贷款458333.3元。特此声明作废。
●关东民坐落于襄城县首山大道路西房屋的他项权证(建筑面积:93.9m2,襄房字第7828号)丢失,特此声明。
●许昌红卫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5030000711001)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宋奇购买许昌恒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金汇广场三号公寓楼2405号房屋的购房合同(合同编号:xcs2020-029265)、2406号房屋的购房合同(合同编号:xcs2020-029261)丢失,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