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苏杭 通讯员 关志杰)12月9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11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2.0%,环比上涨0.5%。今年1月至11月全市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同期平均上涨0.8%。
从同比涨幅情况看,11月份,全市CPI上涨2.0%,创今年以来新高,其中城市上涨2.3%,农村上涨1.7%;消费品价格上涨2.7%,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3%。从环比涨幅情况看,11月份,全市CPI上涨0.5%,其中城市、农村均上涨0.5%;消费品价格上涨0.7%,服务项目价格与上月持平。
从构成CPI的八大分类来看,11月份,价格同比“七涨一降”,其中涨幅最高的为交通和通信类,同比上涨6.2%;唯一下降的为其他用品和服务类,同比下降0.7%;在其余上涨的六类中,食品烟酒同比上涨2.6%、衣着同比上涨0.5%、居住同比上涨0.4%、生活用品及服务同比上涨1.0%、教育文化和娱乐同比上涨0.7%、医疗保健同比上涨0.8%。
11月份,全市CPI环比上涨0.5%。按对CPI影响程度排序,拉动CPI上涨的主要商品分别是猪肉价格环比上涨12.1%、鲜果环比上涨6.3%、汽油环比上涨2.8%、鲜菜环比上涨2.5%、鸡蛋环比上涨4.8%、粮食环比上涨1.1%、食用植物油环比上涨2.3%。上述七类商品合计拉动CPI上涨0.54个百分点。抑制CPI上涨的主要商品分别是鲜食用菌价格环比下降31.9%、服装环比下降0.7%、淡水鱼环比下降6.8%。三者合计拉动CPI下降0.1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