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检为公保民生 助企扬帆再起航”,这14个字写在一面锦旗上。这面锦旗由长葛市某公司负责人芦子军和其合伙人韩某赠送,目前保存在长葛市人民检察院护航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韩某在没有取得有关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在家中存储、处置镍泥228.25吨,严重污染环境。7月2日,韩某被逮捕。7月20日,长葛市遭遇罕见暴雨,长葛市某公司厂房内的线路和机器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该公司要恢复生产,需要掌握核心技术的韩某大力支持。由于韩某被羁押,芦子军向有关部门写信反映问题。8月12日,该信件被转至长葛市人民检察院。该检察院立即成立以检察长韩松太为组长的工作组,解决有关问题。
按照部署,检察官积极走访调查。鉴于韩某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愿意对污染土壤进行恢复,且无社会危险性,该检察院对其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被取保候审后,韩某积极对受污染的土壤进行处置、修复,积极为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使该公司很快走上正轨。11月初,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污染环境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今年以来,长葛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以“万人助企联乡帮村”活动为载体,主动回应企业需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
长葛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负责人周瑞华告诉记者,长葛民营经济活跃,拥有各类市场主体约6万家。为提供更优质的检察服务,该检察院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护航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成立非公有制经济法律服务办公室,出台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指导意见”,推出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探索形成涉企工作会商、法律服务联系点等多项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日常,该检察院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服务对接。为此,该检察院安排检察官每周到14家分包企业实地调研,并常态化邀请企业家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向他们发放“‘法治护航员’联络卡”,定期通报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的做法和相关案例,更好地倾听呼声。办理涉企案件时,该检察院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用好“羁押必要性审查”,积极监督司法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适用,扎实开展涉市场主体“慎捕慎诉”专项监督、涉市场主体立案监督等活动,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及其所有人的权益。2019年以来,该检察院对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依法不捕8人,不诉5人,提出缓刑建议5人,有效防止了“案子办了、企业垮了”。该检察院还倾力帮助民营企业解忧纾困,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出台具体意见,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人员外出经商提供宽松便利23次;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30余次,举办法律专题讲座5场,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员工知法守法。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长葛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深耕主责主业,加强法律监督,将服务企业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为长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