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楼市·综合

许昌表面处理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本规划,接受公众的监督,征求公众意见,现对《许昌表面处理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许昌表面处理产业园位于长葛市董村镇,规划范围为:北至金原厂区北边界,东至董村镇界西50米,南至司马村北50米,西至G240 ,规划面积587.03亩。规划期限为2021-2030年,近期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中远期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园区以金属表面防腐处理为主导产业。在发展方向上,以镀锌加工为主,以镀铜、镀镍、镀铬、镀合金及贵金属为辅。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到我单位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纸质版,也可在网上查阅电子版,网址:https://pan.baidu.com/s/1EkMsFNsAhnk2507na0212A ,提取码:npyx。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本次规划建设影响的单位、个人及关心本次规划建设的人员。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址:https://pan.baidu.com/s/1VU2LU8DOemmxO467AXawwQ,提取码:c6q5。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单位,感谢您的参与。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葛中德产业孵化园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婧

联系电话:15333856667

(2)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先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13673695729

邮 箱:990637038@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