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自然资协〔202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襄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其他相关要求:出让年期(按新用途下当期拍卖基准日为准算起)。
公示期: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31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无异议或异议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我局将依法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联系单位:襄城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股
联系电话:0374-3993890
襄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