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姚彩蔚 胡宽阳
核心提示
截至12月24日,“案-件比”1.03,居全市第二;
入额院领导办案数量占员额办案总量的比例为14.56%,居全市第二;
认罪认罚案件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8.91%,居全市第一;
发现超期羁押79人,居全市第一;
社区矫正不当监督采纳178人,居全市第一;
民事裁判案件提出监督意见采纳率100%,居全市第一;
未成年人犯罪不诉率66.67%,居全市第二;
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诉率52.17%,居全市第二;
司法救助率3.34%,居全市第一;
……
这份耀眼的“成绩单”,来自襄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襄城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锚定“争先出彩、争创一流、走在前列”目标,着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用担当作为书写了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答卷。
凝心聚力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党的理论成果和思想伟力,深刻领悟党的光辉历程和伟大贡献,深刻领悟党的领导地位和坚强核心……从回望百年中弄清楚,为什么要坚持党的领导;从展望未来中弄清楚,如何加强党的领导……”
12月2日,在襄城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校,该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小燕以“全面贯彻新理念,奋力开创新局面,在赶考复兴路上书写新时代检察答卷”为题,为全体干警上了一堂廉政党课,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是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根本和保证。2021年,该检察院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效衔接、有机融合,刀刃向内,纯洁队伍,筑牢忠诚,不断增强广大干警的凝聚力、免疫力、战斗力。
理想信念坚定,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作出正确判断,才能经受住名利权情的考验,才能在关键时刻敢担当、顶得上。该检察院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检察队伍武装头脑、坚定信仰、指导实践的源头活水,将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作为第一课程,学思悟践,锤炼党性,使广大检察人员形成深刻的内心认同,真正把初心融入血脉,形成行动自觉,做到知行合一。
“严管就是厚爱”。该检察院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一方面,围绕司法办案的关键环节和检察权运行中的重点领域严管办案人员,切实防止以案谋私,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对于违法乱纪行为“零容忍”,坚决惩处,绝不姑息、绝不护短;另一方面,建立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纪检组长讲廉政党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系列活动,以案示警、以案释纪,使全体检察人员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为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可靠,该检察院以高度自觉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要求检察人员在办案活动中自觉抵制说情干扰。今年6月,该检察院专门组建宣讲团,深入8个乡(镇)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引导广大领导干部带头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坚决清除影响检察队伍纯洁性的消极因素。
法治护航 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
“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实效性。”12月7日,在许昌伟蓝服饰有限公司,襄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小燕的一席话,让该公司负责人吃了一颗“定心丸”。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1年,该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探索完善服务保障企业的新方法,在办好案件中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在依法全面履职中推动形成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结合“万人助企联乡帮村”活动,该检察院积极开展走访企业活动,坚持问需于企,确保帮到点、扶到位。除了襄城县明确的分包企业之外,该检察院主动与襄城县工商联沟通,确定了一批需要帮助的企业,分包到人,“一把手”带头,党组成员带队,深入企业和企业家面对面座谈,宣传检察机关承担的职责,征求对检察机关如何保障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企业法律诉求,及时发现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今年4月,该检察院创新在万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检企共建单位”“党建进企业联系点”,立足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法治宣讲、法律体检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
针对涉企案件,该检察院坚持“两手抓”,一方面,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着力维护平安稳定的经营环境;另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对涉罪企业人员,坚决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的影响。
“感谢检察官给我们了一个改过的机会……”4月12日上午,许昌某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和职工郭某党、郭某永早早来到襄城县人民检察院,将一面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连声道谢。
2020年11月8日凌晨,郭某党因借用手机一事与他人发生言语争执。后,双方相互辱骂并约定地点互殴,郭某党和同行的郭某永、赵某乘坐出租车一同至约定地点,与对方互殴,致使对方构成轻微伤。
在审查起诉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赵某系许昌某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党、郭某永系该公司职工,该公司承包多家学校后勤餐饮项目,该案若提起公诉,极有可能使该公司陷入困境。
经慎重考虑,承办检察官启动相对不起诉审查机制,下沉企业走访调查。鉴于案发后3人均主动投案,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3人均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和劣迹,一贯表现良好,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最终,该检察院依法对3人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立足办案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你们身为丁某的监护人……反思各自在监管教育孩子上存在的问题……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每周至少与孩子沟通交流2次……密切关注孩子的交友情况,杜绝与不良人员来往……”
7月16日,襄城县人民检察院向涉案未成年人丁某的父亲发出全市首份“督促监护令”,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丁某父母深感愧疚,表示今后一定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帮助孩子回归正途,并当场签署督促教育保证书。
检察机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最直接、最根本的途径就是抓好办案。今年,襄城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综合运用法律赋予的提起公诉、不起诉、提起公益诉讼、开展调查核实、发出检察建议等手段,结合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更好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该检察院坚持打击、教育和保护相结合,对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涉罪未成年人,建立附条件不起诉与人性化帮教工作机制。今年,该检察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4人,起诉4人,不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诉8人,不诉率75%,居全市第一。
对于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该检察院并未一放了之。一方面,该检察院针对家庭责任缺位的问题,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积极与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父母沟通,督促其履行家庭监护职责,使孩子早日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另一方面,该检察院与襄城县老年人志愿者协会签订未成年人帮教协议,通过该协会与社会各部门加强联系,为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安排志愿者活动,进行心理疏导、就业指导等。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方式。今年3月,该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颍河、北汝河、文化河等河流存在河道内建游乐设施、鱼塘侵占河道等“四乱”问题,影响河势稳定,妨害行洪安全。向河段涉及的7个乡(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依法依规进行违章清理,恢复河道原貌。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迅速成立工作专班,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对涉事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说服教育,并下达拆除通知书,督促其及时拆除违章建筑;对拒不执行的,进行强制拆除并处罚。目前,该县辖区河流存在的“四乱”问题均已清除到位。
据统计,今年,该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6起,发出检察建议33份,分别涉及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及“等外”领域案件。其中1起系“等外”涉军案件,该案成功入选高检院典型案例。
公开听证 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在案人员都是年轻人和在校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未能认识到自身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犯罪情节轻微,所起作用较小。检察机关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对他们作出不起诉决定是合适的……”
10月13日,襄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对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纪某等4人故意伤害案和杨某等3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进行公开听证。经评议,参会听证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意见。
“全面推开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感受得到”,是2021年襄城县人民检察院十项爱民服务承诺之一。这一年,该检察院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扎实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增强了司法办案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证了案件处理决定的公正性,有力地促进了矛盾纠纷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在公开听证中,该检察院把叙事、说法、论理有机结合,充分释明案件处理结论的理由和依据,做到既“办得准”又“说得清”。
张某现年20岁,是一名大学生。2020年6月,他通过微信添加了一个陌生人,对方告诉他可以带他挣钱,方法是先办理2张银行卡,然后把卡号、密码给对方,对方承诺他卡上资金流水每超过10万元,就给其提成100元。缺钱的张某当即答应了对方,当天就去办了2张银行卡,并将卡号和密码通过微信发给了对方。没想到,2张银行卡被他人用于实施网络诈骗,流水金额48万余元,涉及8起案件。
今年5月,案件移送襄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认为,张某虽尚未从中获利,但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且主动认罪认罚,还是大学生,本着教育、挽救的目的,该检察院拟对张某作相对不起诉,并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情,阐明案件拟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参加听证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逐一发表听证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
“希望你通过此次教训,以后多学习法律知识,向自己的亲戚、朋友、周围邻居等宣传‘两卡’犯罪的危害,使更多人远离犯罪……”检察官结合案情,对张某现场开展普法宣传。张某表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一定吸取教训,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宝贵机会。
据统计,今年,该检察院共举办检察听证会16件次,实现各业务条线全覆盖。听证后处理的案件,无一例申诉、信访,取得很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