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平安许昌

尽量减轻案件对当事人的影响

【关键词】司法为民

【新闻回放】“感谢检察官!如果我们被起诉,自己和家人的生活都会受影响……”2021年6月9日,从鄢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手中接过不起诉决定书时,孟某、侯某说。

孟某、侯某以娱乐为目的,网上购买工具后,于2020年10月21日晚,在苗木地中非法狩猎野生鸟类。不巧的是,两人尚未猎到野生鸟类,就被鄢陵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抓获。

按照鄢陵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的通告》,鄢陵县全县区域为禁猎区,2019年11月21日至2024年1月31日为禁猎期。孟某、侯某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的捕猎工具捕猎,触犯了有关规定。不过,两人情节并不严重。基于此,办案检察官认为,按照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可以对两人不起诉。

2021年6月9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辩护律师等9人作为听证员,就孟某、侯某非法狩猎案召开听证会。经听证,大家一致同意对两人作不起诉处理。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必须把司法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21年,鄢陵县人民检察院狠抓为民办事,在办案中全面考虑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尽量减轻案件对当事人的影响,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了权益受到公平对待。

能用尽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有效惩治犯罪、强化人权保障、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制度。该检察院把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做优刑事检察的重要抓手,创新权益保障机制,精简案件办理流程,推动案件精准量刑,建立并严格落实“定点式”值班律师制度、“全程式”权利告知机制等,实现了案件办理规范化、高效化、均衡化。2021年,该检察院“案-件比”为1.01,居全市第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率达95.58%,量刑建议采纳率达100%,远超最高人民检察院定的目标。

准确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该检察院大力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鼓励员额检察官勇于担当,充分履行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能,减少诉前羁押。2021年,该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提出建议采纳率为100%,诉前羁押率为25.67%,不捕率为25.52%,不诉率为14.31%。

积极适用速裁程序。该检察院坚持繁简分流,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当事人认罪认罚的情况下,经当事人同意,积极适用速裁程序。办案时,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人员精准取证,并批量完成案件提讯、认罪认罚具结、开庭等工作,既解决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又以最快速度实现了公平正义。2021年,该检察院的速裁程序适用比例达43.97%。

“小”案件关系“大”民生。鄢陵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郑小娜说,鄢陵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办案就是办民生”理念,注重把履行职责与服务民生相结合,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保障群众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