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平安许昌

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温情

【关键词】司法救助

【新闻回放】“你们大老远来看俺,让俺看到了生活的希望。”2021年9月底,面对又一次到家里走访的鄢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鄢陵县南坞镇的卢某感动得不知如何是好。

2021年9月6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审查起诉一起盗窃案时,发现被害人卢某家庭非常困难,遂及时将线索提供给该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经入户走访,该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官了解到,卢某夫妇均已年近六旬。卢某因病无法站立,属于二级残疾。其妻子赵某双目失明,属于一级残疾。卢某是村里的低保户,平时靠帮人修车及低保补助维持生计。

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考虑到卢某行动不便,同时为汇聚各方力量多元帮扶,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到卢某所在的村召开听证会。9月14日上午,听证会召开。经充分讨论和评议,大家一致同意给予卢某司法救助8000元。受邀参加听证会的残联、乡镇、村委有关人员承诺,今后给予卢某更大的帮助,帮他把家撑起来。

对生活确实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给予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应尽的职责。2021年,鄢陵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原则,积极对生活确实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多元救助,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了检察温情。

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履行职能。该检察院建立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要求业务部门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做到及时告知权利、及时受理申请,及时将线索移送控申部门。在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过程中,该检察院采取“一受理、二审核、三见面、四跟进”工作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与申请人见面、与办案人见面、与村干部及周围群众见面,调查了解申请人身体状况、家庭经济情况。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办案检察官及时上报并跟进救助金审批、发放、使用情况,提升救助精准度。

坚持公开透明,凝聚救助合力。该检察院出台《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对救助程序、救助金的管理和发放等进行细化明确。对司法救助案件,该检察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召开公开听证会,提升救助透明度。在救助过程中,该检察院加大与民政、教育、妇联、残联等部门的协调力度,构建综合帮扶工作机制。该检察院不局限于单纯的经济救助,而是采取经济救助和心理疏导、思想教育等相结合的方式,从经济和精神上给予被救助人救助。据统计,2021年,该检察院先后向 9名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8万元。

司法救助,一头连着群众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鄢陵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主任宋卉冰说,鄢陵检察机关将继续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把检察机关的关怀送到群众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