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李会芬)“谢谢检察官阿姨和社工老师对我的帮助,我一定会好好接受考察。”3月5日,参加一次社会公益活动后,一名附条件不起诉人说。
为增强附条件不起诉人的社会责任感,营造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3月5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鄢陵县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组织4名附条件不起诉人,走进鄢陵县张桥镇和寨养老院,以“孝老”为主题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2021年12月28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与鄢陵县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观护帮教协议》,借助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工专业力量,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考察帮教、家庭教育等工作。协议签订以来,该检察院不断推进、完善“不起诉+精准帮教+公益活动”机制,不断丰富附条件不起诉人参与志愿服务的方式,全力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成长。
按照安排,在3月5日以“孝老”为主题开展的社会公益活动中,鄢陵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4名附条件不起诉人、社工人员为张桥镇和寨养老院老人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并爱心陪护老人,陪老人聊天儿、唱歌。4名附条件不起诉人还在社工人员的指导下,剥葱、洗萝卜、洗姜、和肉馅、擀皮、包饺子,为老人准备午餐。
虽然忙碌,但4名附条件不起诉人均感觉很充实。他们表示,通过本次活动,深深感受到“关爱他人 孝敬长辈”的温暖力量,发现自己原来还能给予他人帮助,给社会传递正能量。他们纷纷表示,一定深刻反省,用行动弥补曾经犯下的错误,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据统计,截至目前,鄢陵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鄢陵县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已先后考察帮教附条件不起诉人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