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特别报道

强化顶层设计 八大工程助推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近日,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信用研究所联合天眼查发布了《中国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研究报告(2021)》,指出“市场主体总量、新增市场主体数与GDP、城镇就业人员数量及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呈正相关关系”。

这充分印证了,作为经济运行的“细胞”,市场主体已成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关键力量、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和技术创新的主要推动者。

正是看到了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市明确提出,将按照“分级分类强培育、分级分类明任务、分级分类抓入库、分级分类搞调度”的工作路径,着力实施八大工程,全面构建市场主体梯度培育格局。

实施先进制造企业培育工程

大力推动“小升规”。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完善支持升规纳统优惠政策。力争每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200家,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500家。

推动企业梯次发展。建立亿元、十亿元、百亿元企业梯次培育格局。到2025年,力争营收超亿元企业突破800家,营收超10亿元企业突破100家,营收超百亿元企业超过10家。

积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引导企业聚焦主业,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和产业链韧性。到2025年,力争全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突破5家,累计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5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50家。

培育头雁企业。到2025年,力争培育制造业头雁企业20家。

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

培育创新引领企业。到2025年,力争培育50家科技“雏鹰”企业和一批“瞪羚”企业、创新龙头企业。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持续优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储备,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和奖补政策,力争每年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00家,到202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突破600家。

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孵化体系,力争每年新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家以上,到2025年,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000家。

实施商贸企业培育工程

做大做强现代商贸企业。优先发展基于仓储的供应链一体化服务模式,加快许昌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开放型经济平台建设,加快培育外贸外资市场主体,培育壮大一批以连锁经营为代表、线上线下互动、国内国际联动、城乡相互促进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企业。到2025年,力争新增商贸龙头骨干企业10家。

加快发展电商企业。支持许昌优势产业和电子商务深度融合,强化跨境电商发展优势,搭建电商支撑服务体系,完善电商公共服务网络。到2025年,力争电商备案企业突破1000家。

大力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以年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2000万元的批发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400万—500万元的零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50万—200万元的住宿餐饮企业作为重点,建立完善“限额以上”重点企业培育库。到2025年,力争新增入库限额以上商贸企业50家以上。

实施重点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工程

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现代金融、人力资源服务等行业,大力发展商务服务、服务外包等新业态,构筑许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新体系。到2025年,力争新培育“规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60家。

打造一批物流龙头企业。培育形成一批运行模式先进、要素整合能力强、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枢纽运营企业。到2025年,力争全市A级物流企业达15家。

着力培养文旅文创企业。到2025年,力争全市A级旅游景区突破40家,文旅市场主体突破1000家。

加快发展康养领域市场主体。积极推进旅居养老、健康养老、智慧养老等新模式。到2025年,新培育民办养老机构60家以上。

推动服务业企业“小升规”。到2025年,力争“规上”服务业入库单位新增200家。

实施房地产建筑企业培育工程

引导房地产企业稳健发展。促进房地产企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长租房、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调整供给结构。到2025年,力争全市新培育房地产企业50家。

推动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建筑业企业资质提升,扶持高等级资质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壮大本土园林绿化企业。到2025年,力争全市新增入库建筑业企业50家。

实施现代农业市场主体培育工程

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围绕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到2025年,力争新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5家以上。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2025年,力争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发展到150家以上,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发展到390家以上。

实施个体工商户培育提升工程

推动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新型个体工商业态,加快个体工商户转型发展,加快省级商业街区改造提升试点示范建设。到2025年,力争全市个体工商户达到33万户。

推进“个转企”。分级分类加强辅导培训,对产值和销售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和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加快促进转型;对规模较小但成长性良好的个体工商户,加强指导;对具备登记注册为企业基本条件的新增市场主体,积极引导申请登记为企业。

实施优质企业培育上市工程

积极引导“规改股”。鼓励规模以上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兼并重组,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加强信贷支持,优先实施产业发展、结构调整、技术创新、节能环保等项目,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强力推动“股上市”。到2025年,力争全市主板上市企业达到15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3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