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高伟)俗话说:“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悠悠万事、吃饭为大。”保护好耕地,需要一支法治化的自然资源土地监察队伍作保障。3月16日上午,就理解和把握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与旧法之间的衔接,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安区分局邀请许昌君志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董宏波对该局执法人员进行土地法律方面的知识培训。
在培训会上,董宏波就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如何适用《土地管理法》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执法工作中所查处的违法案件确保精准适用法律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意见。
培训结束后,该局执法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针对性强、收获很大,对于解决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在以后工作中,他们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做到使用法律准确无误、所办案件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为扎实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