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问题楼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我局拟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开发区35-2a#局部宗地(屯北阳光新城):位于阳光大道以北,工农路以东,土地面积11.30亩(7535平方米),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二、开发区36-2a#局部宗地(屯北新城):位于阳光大道以北,解放路以西,土地面积21.18亩(14119平方米),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三、开发区71-c2#局部宗地(屯南小区):位于解放路以西,屯田路以南,土地面积16.92亩(11280平方米),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上述宗地均为解决问题楼盘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取得宗地后不再进行新的建设。如有单位对上述国有建设用地有使用意向的,可自公告之日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用地预申请,我局将根据预申请情况和有关规定程序上述宗地的出让手续。 联系单位: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374-2988609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