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刚 通讯员 任赞佩 文/图)为全面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3月31日,许昌市市场监管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督导组对国家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食安城创建工作开展检查指导。督导组围绕评价标准细则,对开发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随机抽查。
督导组深入开发区厨子张饭店、大中元大药房龙湖店、河南元化生物科技公司、万和祥超市等单位,对照创建指标要求,逐项察看食品安全制度建设、设施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保健食品专区专柜设置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到位,并做好后续跟踪检查工作。
督导组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