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平安许昌·广告

把法庭搬到村里 把矛盾化在基层

禹州市人民法院庭审现场。 刘少玄 摄

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刘少玄)4月11日,天气阴沉。9时许,禹州市人民法院顺店人民法庭庭长郭晓玉带着国徽,法官助理李瑞芳带着电脑,书记员李欢带着卷宗,一起匆匆离开法庭。她们要去几公里外的顺店镇柳河村,巡回审判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9时30分,郭晓玉一行扫码入村,柳河村的村干部已在村委会等候。来不及坐下休息,村干部与李欢一起,悬挂国徽、拉起横幅、摆好桌子,一个简易又庄重的审判法庭在几分钟内搭建完毕。趁着布置巡回审判法庭的时间,郭晓玉和李瑞芳分头联系原被告。

这是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原告柴大爷今年85岁,有二男三女共5个子女。由于家庭矛盾较大,年事已高的柴大爷赡养成了问题。2020年,经村委会调解,柴大爷与5个子女达成协议,每月由5个子女轮流照顾,2个儿子每月分别给柴大爷100元零用钱。若柴大爷生病,由2个儿子另行出钱。但从今年开始,大儿子不再支付每月100元零用钱,大女儿也不再照顾老人。村委会再次调解无果后,柴大爷无奈将5个子女全部起诉至禹州市人民法院。

9时45分,庭审开始。大女儿和二女儿到场,二儿子在郑州通过“移动微法院”视频出庭,大儿子在新疆拒绝出庭,三女儿因故未到。

家庭矛盾最难解。老父亲和子女之间、子女之间、姑嫂之间,一起起陈年旧事被提起。说到底,老父亲的赡养问题就是无法得到解决。

休庭后,郭晓玉先是对柴大爷和到庭的子女进行调解,后又与村支部书记一起到大儿子家,想通过大儿媳妇做工作,却吃了闭门羹。

在柴大爷独居的狭窄的老房子里,郭晓玉和村支部书记继续通过电话与柴大爷的子女进行沟通。最终,大女儿表示愿意照顾父亲,大儿子因在外地务工,愿意每月多出100元由其他兄弟姐妹照顾老人。其余子女均同意按照原调解协议继续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问题解决了,柴大爷当场撤诉。

郭晓玉一行离开柳河村,已是13时。临走时,郭晓玉叮嘱老人:“如果他们再因矛盾不赡养,你还来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