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地委 通讯员 罗世营)4月19日,记者从许昌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该局机关党委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中共党员集中交纳党费日制度》《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党风政风义务监督员制度》等三项党建党务制度,从而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
建立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该局明确了召开时间、人员范围、内容形式、要求措施。规定每月16日为固定主题党日,参加对象为支部全体党员,活动突出政治功能,采取“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活动内容,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各级党组织指导基层党支部做好主题党日全程纪实,建立台账和记录本,保存图片和影像资料,确保可检查、可监督、可问责。
建立中共党员集中交纳党费日制度。明确集中交纳党费时间、严格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严肃处置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固定主题党日活动当天为党员集中交纳党费日,由党员本人亲自将党费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建立党风政风义务监督员制度。该局规定党风政风义务监督员要收集、反馈该局机关和局属各二级机构(单位)在党风政风和履行职责职能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和短板等主要职责,以及聘用条件、人员构成及聘用管理等。该局机关党委聘请党风政风义务监督员20名,人员主要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济界代表人士、无党派人士、转任干部、干部职工代表等构成,聘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