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新
聚民心、议大事、保落实、促善治。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解放思想、拉高标杆、奋勇争先、更加出彩”总要求,牢记使命担当,主动躬身入局,依法履职尽责,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13次,主任会议19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25项,开展执法检查3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7人次,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许昌绚丽篇章作出了积极贡献。
不忘初心使命 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
市人大常委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先后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特别是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委、机关各党支部认真组织专题学习,不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着力增强捍卫“两个确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自觉把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放在全市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切实当好市委决策部署的落实主体。落实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专班制,扎实开展“万人助企联乡帮村”活动,主动衔接“清脏治乱拆违增绿”中心工作。防汛救灾期间,班子成员迅速深入防汛一线,指导县、乡全力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指导分包企业、乡村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全过程人民民主迈出新步伐,高标准建成代表联络站310个,全市7000多名五级人大代表全部编排进站开展工作,展示代表风采,畅通民意表达,传递民主声音。
注重立法引领 积极营造良法善治环境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顺利完成《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的修改工作,制定出台《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许昌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为打造经济强市和生态强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围绕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国文化保护开展调研,做好立法项目储备。制定出台立法协商、立法评估等规定,强化高质量立法制度保障。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对18部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162条。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接收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8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件。加快推进市、县、乡三级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在省人大平台数据库已完成账号注册77个,报备规范性文件106件。
高效履职尽责 全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持续展现人大作为。
围绕经济健康运行,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扎实做好计划、预算监督工作,完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优化升级,“海量”大数据助力代表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更加公开透明。持续关注郑许一体化工作进展情况,紧盯郑许市域铁路项目,听取专项报告,加强跟踪问效,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注重民生持续改善,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聚焦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和乡村振兴战略,专门听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报告,推动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围绕教育高质量发展、环境保护、就业创业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听取专项报告,全力跟踪问效,着力保障人民权益。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疫情防控常态化等事项深入开展调研,理清思路、研究对策、补齐短板,全力捍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立足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一决定”、《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落地见效。重点围绕刑事执行检察、减刑假释等工作开展法律监督,切实守护司法公平正义。
依法行使权力 科学转化党委决策部署
着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发展的保障优势。
2021年是许昌“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常委会专门作出了《关于全面落实〈中共许昌市委关于制定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决议》,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力量。
按照市委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作出《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决定》,将党的意志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潜力。
市八次党代会召开后,围绕党代会绘就的蓝图,“第一时间”作出《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许昌市第八次代表大会精神的决议》,科学快速转化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凝聚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全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凸显代表作用 着力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紧紧围绕建设代表机关这一目标导向,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更加良好条件。
持续深化代表联系机制。认真落实代表“三联系”工作制度,制定《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工作安排意见》《关于在2021年走访联系代表中切实做好“万人助企联乡帮村”工作的通知》《关于围绕“建设许昌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主题走访联系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工作安排意见》,组织开展联系代表活动。
持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学习培训,组织省人大代表和部分代表联络站站长参加集体学习。聚焦代表履职管理,不断完善相关管理体系,制定《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让代表工作有据可依,让代表履职方向更加明确。
持续强化代表作用发挥。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实现代表深度参与人大监督、立法等工作。加快推进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打通代表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组织代表参与河湖水系考评、营商环境监督、“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座谈会、全国道德模范推选等活动,不断拓宽人大代表参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途径。充分发挥代表“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号召代表积极投身防汛抗疫,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累计捐款捐物4394余万元。对61名履职优秀的人大代表进行表彰。
加强自身建设 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围绕“四个机关”建设,坚持不懈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增本领。
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党史与履行法定职责结合起来,与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与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结合起来,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真正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转化为具体行动。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扛稳扛牢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党规党纪宣讲,廉政教育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以做好省级文明标兵单位验收为抓手,全面推进常委会及机关能力作风建设,继续开展“人大机关学堂”和青年理论小组交流活动,认真落实常委会和机关学习、教育、管理等制度,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