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七届]第81号 (2022年4月24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1.任命:

范晓东为许昌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刘宝君的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苏长水的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马卫的许昌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常保生的许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2.决定任命:

臧义彬为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陈震为许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张淑芹为许昌市民政局局长;

干静为许昌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杨燕为许昌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宏伟的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志远的许昌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刘明君的许昌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杨永标的许昌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曹迪的许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

3.任命:

吕玉峰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阎鑫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吴涛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徐水清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李晋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亚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信宏敏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崔君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巡回审判庭庭长,免去其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朱耀宇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袁野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蒋家康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免去:

官印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张凯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王秋霞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苏哲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五周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磊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巡回审判庭庭长职务;

蔡文慧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巡回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朱雅乐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4.任命:

王伟为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侯华生为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杨喜民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樊国有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国强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光禹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