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民生经济

优化营商“软”环境 培育发展“硬”实力

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成效显著

本报记者 徐鼎烨 通讯员 韩征 朱艳华 宋金露

如果把企业比喻成一棵树,营商环境就是企业茁壮成长的空气、土壤、阳光和雨露,有了良好的环境要素,树木才能枝繁叶茂、蓬勃生长。知识产权就是企业发展壮大中所必需的这些要素中的重要一环。

自去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新时代发展的新定位、新要求,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全链条精准发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成效。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持续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速显现,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明显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得到全面加强,进一步激发了创新活力,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政策引导“保驾护航”

知识产权增量提质

近年来,我市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为知识产权擘画出清晰的发展路径。

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将实施知识产权有关工作写入《许昌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成立了27个部门共同参与的许昌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形成政府主导、权责清晰、高效协同的长效工作机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与发改委、银保监、金融等部门联合制订《许昌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指导各地广泛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推动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取得新成效。

在系列政策和制度的“保驾护航”下,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成绩明显。

——知识产权量质持续提升。2021年,我市共有授权专利6268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557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621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5.98件,同比增长15.7%。2021年年底,商标有效注册总量49564件,较上年增长29.5%;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有效注册商标增长量均已超过既定目标。2021年,我市1项专利获中国专利奖外观设计优秀奖,7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12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知识产权强企;在国家专利奖、河南省专利奖、省级知识产权强企及质押融资等工作中,我市企业共获得省政府、市政府奖补资金205万元。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更加凸显。2021年,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9642万元,其中,商标专用权质押6725万元,实现了我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零的突破;襄城县太阳能装备产业专利导航实验区通过省评估考核组考核验收,成为全省第二批通过考核验收的实验区之一;筛选出近200家企业,分别参加了在长葛、禹州举办的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培训会,使其专利和专利产品市场化,助力企业充分利用平台,解决产品销路和企业融资问题;通过调查走访,掌握全市涉农品牌资源,引导协会、组织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21年,在原有的“禹州钧瓷”“鄢陵蜡梅”“许昌腐竹”的基础上,“孟排大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成功。

——知识产权钧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成功获批。2021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复成立钧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率先成为全国首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提升服务排忧解难

加强监管“扫清障碍”

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可为企业提供平稳的运行“航道”。

近年来,我市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培训会、座谈会及企业调研等,提高知识产权宣传的广泛性和针对性;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多次举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培训会、知识产权强企辅导培训会等多样化的培训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难题;开展“万人助企”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反馈,积极解决,齐心助力企业发展。

与此同时,我市加强知识产权快速保护机制建设。2021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建设中国禹州(钧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成为全省第二家快速维权中心。该中心将在专利授权、确权、维权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快速通道,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产业创新的保护、激励和导航作用。

另外,我市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和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以“组合拳”强力保护知识产权;不断强化对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监管,对全市41家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开展4次非正常专利申请专项整治;将“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事项纳入该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按照统一安排做好商标代理行为抽查的指导工作,抽查检查结果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载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

在之前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知识产权指标获得“优秀”等次,是全市18个指标中6个“优秀”之一。2021年,在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中,我市该指标在全省排名第九,较往年提升了2个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