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平安许昌

长葛市社区矫正中心

因人施教取得良好效果

本报讯(记者 张汉杰 通讯员 郑迎莹 张云芳)“多亏你们帮我克服了自卑心理,我才能顺利地融入社会。”6月7日,已经结束社区矫正回归社会的刘某向长葛市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的温情关爱表达了谢意。

刘某家住长葛市,2019年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零六个月,由长葛市社区矫正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社区矫正。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刘某十分后悔,也因此产生了严重的自卑心理。

长葛市社区矫正中心因人施教,对刘某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为其制订了一套矫正方案,并对刘某开展了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治、道德、政策、警示教育等。依托对刘某家属、社区干部的走访调查,长葛市社区矫正中心进行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谈话,为其提供服务社会、融入社会的场所和机会,帮助他在劳动中重建自尊;同时,根据刘某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对其实施了心理健康辅导、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等。

在长葛市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的耐心疏导下,刘某重新找回了人生的价值和意义,重树生活信心。刘某表示,将不辜负社会的关怀,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