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财经

公 告

甲方:许昌康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许昌康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许昌康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江山悦居小区)对乙方(许昌康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合同双方自愿解除,事宜达成一致。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原合同解除,基于原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许昌康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许昌康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