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襄城县

“五方联审”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本报讯 (记者 武芳 通讯员 闫丁丁 李晓辉) “高质量的整改方案才能保障整改高标准、高效率,这次,我们通过‘五方联审’被巡单位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30余条,有效督促了被巡单位党组真认账、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可以说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襄城县委巡察办负责人如是说。

“五方联审”只是襄城县严把巡察整改关、做实巡察整改文章的机制和措施之一。近年来,襄城县聚焦巡察整改并持续发力,以指导督导为抓手,不断提升巡察整改标准,健全巡察整改监督机制,强化巡察成果转化,进一步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目前,该县通过巡察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4人次,组织处理791人次,追回违规违纪资金158.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051.3万元。

为切实传导压力,原汁原味反馈巡察发现问题,紧盯单位“关键少数”,襄城县建立县纪委书记巡察整改约谈机制,先后约谈被巡单位负责人155人次。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即知即改;明显违反规定且能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涉及深层次、历史遗留等“疑难杂症”,建立巡察机构与被巡单位联动整改台账,完善机制,长期整改。此外,在综合运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日常督导的基础上,襄城县开展“巡察整改月”活动,全程跟踪督导问题整改。其间,督办整改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及服务民生事项方面问题572个、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147个。

襄城县还印发了《关于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协调贯通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巡察整改“三移交”“五联审”工作制度》,实现了巡察整改监督有序衔接、规范推动;探索建立巡察工作“室组地巡”协作机制,实现了纪委监委与巡察机构巡前情况通报、巡中沟通、问题线索提前研判、巡察成果运用等巡察监督全过程无缝对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出席巡察反馈会议,听取反馈意见,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导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对巡察整改进行督办问效。县委巡察机构充分发挥指导督导、跟踪督促作用,及时了解掌握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和移交问题线索情况,并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襄城县印发《襄城县委村居巡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共襄城县委办公室关于村居巡察整改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完善巡察整改评估、整改约谈等制度,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验评估,不断深化巩固巡察成果。

与此同时,襄城县开展巡察发现突出共性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着力解决了“苍蝇式”腐败、村(社区)三资管理混乱等问题48项;制定《关于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年度集中督查考评的实施意见》,把巡察整改情况纳入被巡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坚持开展巡察整改集中督查活动,根据督查情况,作出约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纳入下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管理对象建议名单等分类处置意见;着重把日常了解干部情况和巡察发现结合起来,动态解决被巡单位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襄城县在干部选拔重用、公务员职级晋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资格审查、乡镇党委换届等工作中,先后20余次参考巡察机构意见建议,调整不担当、不作为干部2人,取消候选人资格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