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平安许昌·广告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人民监督员履职启动仪式举行

40名人民监督员宣誓上岗

7月28日,许昌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履职启动仪式举行,40名人民监督员走上岗位。 张汉杰 摄

本报讯(记者 张汉杰 通讯员 郑迎莹)“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遵守人民监督员行为规范,忠实履行职责,保守秘密,廉洁诚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7月28日,许昌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履职启动仪式举行,40名人民监督员举起右拳庄严宣誓,正式走上人民监督员的岗位。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色的司法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是宪法和法律关于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监督规定的具体化和制度化。今年3月份,许昌市司法局开始着手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经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社会公示等程序,择优选出新一届人民监督员40名。

据了解,许昌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5年,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主要职责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独立公正地对检察机关办理的应当列入监督范围的案件进行监督。

接下来,许昌市司法局将认真组织好人民监督员的初任培训和业务培训,加强人民监督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建立完善人民监督员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改进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