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新) 8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收听收看全省噪声污染防治法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同志收听收看。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已于今年6月5日施行,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和谐安宁生活环境需要的务实举措,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是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法律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平均等效声级为53.8分贝,达到二类标准;市区交通干线噪声监测平均等效声级为65.6分贝,达到4a类标准;市区各类功能区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等效声级年均值达标率均为100%。并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建立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各类噪声污染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普及,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噪声污染防治氛围,让全社会共享一片宁静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