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财富

公 告

颜培磊同志(身份证号码:410183198206061570):

因你在工作期间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累计旷工10天以上,且无任何请假、公出手续,已严重违反了公司相关规定。你向公司口头表达离司但迟迟未来办理手续,经多次联系你仍未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限在本公告见报之日起7日内到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手续。逾期未归,公司将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

特此公告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