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我市高分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考核

本报讯(记者 武芳 通讯员 李新慧)日前,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8月24日至25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考核组莅许开展复查,我市高分顺利通过复查考核,牢牢守住了这一城市节水领域的国家最高荣誉。

今年,是我市持续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第十年。多年以来,我市围绕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的原则,强化顶层设计,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节水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6个县(市、区)已全部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标准;累计创建省级节水载体136家,市级节水型载体241家。以2021年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例,去年,我市用水总量稳步控制在8.01亿m3,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至5.19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至3.06 m3,均位居全省前列。

据了解,本次复查考核组由省住建厅、省发改委领导和专家组成。在许期间,复查考核组对我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资料进行了审查,实地查看了部分企业、小区节水工作,并召开了汇报反馈会议。在汇报反馈会上,专家组组长宣读了对许昌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考核意见,公布我市复查考核分数为97分。复查考核组认为我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符合《国家节水型城市评选标准》的要求,同意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确定。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复查考核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坚持节水优先,落实‘四水四定’,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推进节水行动计划,把持续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节水长效机制,强化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有效推动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以重点领域节水带动全社会节水,为许昌建设‘五个强市’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支撑。”市水利局局长苏凯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