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以下票据不慎遗失,现进行登报登记作废处理:
一、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票据批次:UB[2014];票据起至票号:0506901至0507000。
二、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1元):票据批次:OC;票据起至票号:0034001至0034500。
三、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5元):票据批次:MB;票据起至票号:0068001至0068500。
四、河南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费专用票据:票据批次:UA[2014];票据起至票号:0022101至002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