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要闻·广告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高效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本项目(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效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许昌市襄城县产业集聚区阿里山路与襄业路交叉口西50米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总投资:998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柳部长

联系地址:许昌市襄城县产业集聚区阿里山路与襄业路交叉口西50米

联系电话:1383750024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河南先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4-6033633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本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效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SeXWw50MvstR7Whb5CGSGg?pwd=aw36

提取码:aw36

(2)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放在建设单位,广大公众可自行到建设单位查看。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对象为项目周边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业事业单位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项目周边的居民群众、企业事业单位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示期及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