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民生经济

《许昌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宣贯专题(一)

电动车违规充电将受到处罚

电动车出行虽然方便,但存在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电动车违规充电引发火灾屡见不鲜、屡禁不止。一些居民为方便给电动车充电,将其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或者飞线充电。这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电动车起火后,火焰3分钟就能吞噬整辆车,毒烟会以每秒1米的速度快速上移。如果一楼、二楼的电动车着火,很快就会导致整幢楼陷入毒烟密布的状态,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此,11月1日即将实施的《许昌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电动车停放、充电等作出专门规定。

《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设置一定数量的集中充电设施,供单位员工使用。第二款规定,鼓励公共机构、公共服务领域及企业的充电设施对社会车辆开放;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将居民住宅区的现有充电设施纳入统一管理,提供分时共享服务。第三款规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采取必要的技防措施,防止电动车登楼入户。第四款规定,禁止在住宅建筑的公共走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厅等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充电。

违反第二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在此,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提醒,电动车违规充电害人害己,正确规范使用电动车才是避免电动车火灾的关键。 (张娅囡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