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专题·广告

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护航许昌高质量发展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就学习贯彻《中共许昌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中共许昌市委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就如何学习理解和贯彻落实,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题一:请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重要特征,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之际,2021年6月,党中央印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发28号文”),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2022年1月,河南省委印发了《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委实施意见”),对加强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动“中发28号文”和“省委实施意见”贯彻落实,近日,许昌市委出台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决策部署的许昌方案,对进一步支持和保障检察机关依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开创许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问题二:请介绍一下《实施意见》贯穿的总体思路。

答:我们认真学习了《实施意见》精神,总体感受到,市委印发的这个文件集中体现了“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政治统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必然要求,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和根本保障。讲政治是具体的、实践的,统领是大道,统筹是要害,融合是目标。《实施意见》积极探索政治统领的实践路径,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在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深度融合中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二是坚持围绕大局。围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围绕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等全市中心大局,依法精准服务民营企业,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加大涉农检察,依法严惩侵害农民权益各类犯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全市“633”工业发展体系,加大重大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等措施,推动许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意见》着眼解决制约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深层次问题,选准载体抓手,破解瓶颈难题,重点推动解决检察建议刚性、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全市政法机关全面贯彻落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人才有序引进等问题。

四是坚持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前瞻性。着眼探索检察大数据战略、构建“行政执法+司法办案+检察监督”未成年保护格局、以现代化科技手段为支撑的非羁押措施降低诉前羁押率、建立速裁程序“一站式”办案中心和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机制等,体现检察机关未来的发展方向。

五是坚持合力共进。《实施意见》充分反映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各方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共同目标,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共同诉求。特别是加快推进政法网络、平台、数据、应用、监督模型融合,推动政法网络互联互通、数据融通共用,加强网络空间综合治理,依法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落实非法集资防范、问题楼盘化解,完善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建立生态环境赔偿权利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制度,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等,有利于形成监督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问题三:请问《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意见》共4个部分29项措施:

一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明确了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网络犯罪,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护,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等9项具体措施。

二是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明确了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机制,增强法律监督质效,强化检察建议刚性等11项具体措施。

三是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明确了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着力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养,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从优待检关怀关爱机制,强化检察人才有序引进等5项具体措施。

四是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推动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明确了坚持和完善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制约、深化落实检察大数据战略、加强对检察机关履职保障等4项具体措施。

问题四:检察机关如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

答:全市检察机关将以市委出台《实施意见》为重要契机,锚定“求极致、过得硬,争先进、创一流”总体目标,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均衡发展,努力实现检察发展高质量、检察履职高水平、检察队伍高素质、检察业绩创一流,为许昌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积极贡献检察力量,以出彩检察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更加自觉强化党的领导。全市检察机关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职责使命和立身之本,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意见为契机,坚持“四个狠抓”,强化政治统领,进一步做实做细法律监督,努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市两级检察院将深入学习传达贯彻文件精神,积极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始终以较高的政治站位、思想境界、政策理论水平、检察业务能力为基础和支撑,大兴学习之风、大抓能力提升,努力实现“政治家办案”的目标。

二是更加自觉转变司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司法检察理念深化、变革,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的有机统一,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坚持双赢多赢共赢,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努力做到司法办案求极致、止于至善。

三是更加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心怀“国之大者”“省之要者”“检之重者”,自觉把检察工作“子系统”放到党委政府“大盘子”中来考量,置于自身发展的基点上来推进;实事求是、遵循规律,善于找准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以融入、融通、融合为路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力服务许昌“三高”“五强市”“一先行区”建设。着力让高质量发展成为新时代许昌检察工作主旋律,强力打造“三高一创·出彩许检”亮丽品牌(检察发展高质量、检察履职高水平、检察队伍高素质、检察业绩创一流)。

四是更加自觉提升监督质效。围绕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深入推进年度“四个目标”“六件大事”,大力加强业务考评、精品案件、亮点品牌、标兵能手“四项建设”,努力构建案例培育、品牌培优、人才培养“三驾马车”创新并驱之势。坚持讲政治、讲法治、讲策略,以得法、得当、得力、得人心的良好效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以止于至善的追求和敢于监督的作为,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五是更加自觉争创一流业绩。明确“求极致、过得硬,争先进、创一流”工作总体目标和“检察业务第一方阵、文明创建省级单位、创新驱动全面发力、风险防控守牢底线”四项具体目标,成立全市检察机关“三高一创·出彩许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0个工作专班,选准用活抓手和载体,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108项年度工作任务台账,建立落实“六抓六戒”强力推进工作六项制度。发扬“敢为天下先”的气概,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善于创新,多办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特别是对社会有影响的标志性案件,努力彰显许昌检察的品质和风采。

六是更加自觉建设过硬队伍。落实市委关于政法工作“七个坚持”明确要求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一二三四五六”工作部署,全面加强全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充分尊重广大干警的发展主体地位,充分释放广大干警的内生动力潜力,努力以干警成才成长推动检察工作出新出彩,同时又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干警全面发展。常态长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坚持从严治检、从优待检两手并举、相得益彰,打好干部使用、表彰奖励、宣传引导、批评教育、问责追责系列组合拳,涵养“学、正、干、严”浓厚氛围,努力营造正气充盈、导向鲜明、争先创优、更加出彩的优良政治生态。

(本报记者 董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