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民生经济

我市一物业公司不进行电梯检验依法被罚

本报讯(任国立)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我市一家物业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服务的小区共有4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电梯权属归该公司,但近5个月以来,该公司以疫情为由没有进行电梯安全检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暂停使用电梯和罚款3.5万元的决定,并责成该公司对电梯进行安全检验。

据介绍,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是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电梯运行安全关乎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作为电梯主管部门的某物业公司本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但其以疫情为借口,对小区内供业主使用的4部电梯脱检漏检,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查办此案,取得了“查办一案、警示一片”的执法效果,对于进一步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