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宜居许昌.广告

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

(摘要)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绿色建筑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如实载明所销售房屋的绿色建筑等级和主要技术措施,并在售楼现场明示。

建设绿色建筑应当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不得在建筑活动中使用列入国家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许昌市墙体材料发展服务中心党支部、许昌市墙体材料发展服务中心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