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新)10月2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堃主持并讲话,副主任韩国全、楚雷、周为民、张书杰、李成,秘书长尚根法出席。副市长赵淑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志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艺林和市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列席。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4人,实到29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文旅文创融合发展、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等专项工作情况报告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本届以来制定修订的地方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和近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表决通过了《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分配名额和选举时间的决定》《许昌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宜。
就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王堃指出,一是提升站位、带头学习,在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水平上走在前当表率。要聚焦“五个牢牢把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当好宣传员、模范生、践行者。二是立足自身、带头提升,在持续强化作风能力素质上走在前当表率。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用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凝心铸魂、固本培元,不断完善提升自我,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三是积极作为、带头担当,在持续强化忠诚履职尽责上走在前当表率。要全面落实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疫情防控等,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主责主业中,推动人大工作更具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前,召开了主任会议,研究讨论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