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扬清风正气 建清廉机关

——我市积极推动“清廉机关”创建行动

本报记者 王金伟

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铁必须自身硬。推进清廉建设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市八次党代会也明确提出:“建设‘清廉许昌’,让许昌的政治生态更加‘山清水秀’。”为此,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依据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河南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研究谋划,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牵头起草了《关于推进清廉许昌建设的工作方案》,并以市委名义印发,精心绘制了推进清廉许昌建设的“规划图”。

清廉许昌,机关先行。清廉机关是建设清廉许昌的前沿阵地,市直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在清廉建设上要先行一步、争作示范、走在前列。

日前,在市委的全面统筹下,在市纪委监委的具体指导下,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作为清廉机关创建工作牵头部门,制定并印发了《清廉许昌建设清廉机关创建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把清廉机关创建作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与模范机关创建融合起来,突出清廉主题、干部主体、制度主线,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清廉机关”建设:涵养清风正气

建设清廉机关,不仅有助于营造持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还有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发展环境,树立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奋发进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以党建“第一责任”引领和保障发展“第一要务”,为实现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打造“五个强市”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方案》的出台,使清廉机关创建工作有了方向和目标,也有了依据和抓手。根据《方案》,创建行动坚持一体化推进、分步骤实施,从2022年开始,一年打牢基础、二年提质增效、三年巩固深化、四年系统完善、五年成熟定型,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管党治党水平明显提高、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不断规范、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政治生态持续优化、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机关环境正气充盈,全面建成“政治清明、为民清廉、干部清正、作风清朗、生态清新”的清廉机关。

“清廉机关”建设总路径:打造“五清机关”

《方案》从五个方面对创建行动进行了部署:一是打造政治清明的清廉机关。要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深化理论武装,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二是打造为民清廉的清廉机关。要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加强权力运行约束,健全机关监督体系,完善反腐促廉机制。三是打造干部清正的清廉机关。要强化正确用人导向,全面深化监督治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四是打造作风清朗的清廉机关。要筑牢作风建设堤坝,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宗旨意识,提高为民服务本领。五是打造生态清新的清廉机关。要大力弘扬清廉文化,培育推介清廉典型,树牢党员干部“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此外,《方案》还从“强化组织领导、开展主题活动、突出典型引领、严格督促考核”四个方面制定了监督保障措施。

《方案》还要求,在创建行动中,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机关党组织要履行好协助责任,机关纪委要发挥专责职能,督促、推动清廉机关创建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形成以机关带系统、全面覆盖、全员参加、共创共建的良好局面。

推动“清廉机关”建设:重在落实落细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有一个好的方案仅仅是开始。

今年以来,为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制定印发《市直机关纪检工作要点》,对市直各单位机关纪委(纪检委员)设置情况进行摸底,初步建立市直机关纪检干部信息库;同时,加强队伍建设,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以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队伍为重点的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通过严把任职关口、规范任免程序、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对党务干部队伍的管理,为创建清廉机关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强化一体推进。紧紧围绕“面上抓规范、整体上台阶、点上有亮点、服务大局见实效”的工作思路,将清廉机关创建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与机关“五星”支部创建和机关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指导,统筹推进,在工作举措上互促共进、在工作成效上相互印证,不断夯基础、亮特色、树典型,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整体上台阶。

下一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将继续围绕清廉机关建设目标,深化教育引导,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市直机关在清廉许昌建设中持续走在前、作表率,推动清廉思想、清廉作风、清廉文化在许昌落地生根,为加快建设“一个先行试验区”“五个强市”,实现许昌经济发展高质量、城乡建设高水平、人民群众高素质注入不竭的清廉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