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声 明

●许昌源林实业有限公司的公章(号码:4110020038261)丢失,声明作废。

●本人冯纯锴(身份证号:411081198610079257)购买禹州市恒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恒达·阳光城阳光美园7号楼2单元11层2-1101号房,由于本人保管不善将2017年11月30日所交的房款收据(编号:NOC:0003451,金额:378030元,金额大写:叁拾柒万捌仟零叁拾圆整)丢失,现声明以此收据记账联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收据客户留存联作废。因收据丢失引起的任何经济纠纷与禹州恒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无关,特此声明。

●许昌市风景旅行社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编码:4110020016651)丢失,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