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李大幸
全市清廉建设开展以来,按照市委、区委的统一安排,建安区纪委监委严格履行监督保障执行职责,围绕“五大工程”“二十三项行动”总体部署,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方位推进“清廉建安”建设,努力开创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风清朗新局面,为建安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廉动力”。
强化监督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开展清廉建设,是落实省、市、区党代会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重要保障。建安区纪委监委把推进清廉建设与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结合起来,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压紧压实清廉建设主体责任,深化“清廉机关”“清廉乡(镇、街道)”“清廉村(社区)”创建,通过加强清廉阵地建设、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开展廉洁文化教育等形式,把清廉建设深度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推动构建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干部管理监督体系、廉政文化培育体系,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免疫力”,以清廉建安建设新成效,营造持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健全监督体系,夯实纪检监察基层基础。构建高效的基层监督体系是开展清廉建设的关键环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建安区纪委监委以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基层基础提质增效为抓手,着力在硬件建设上完善功能,在软件上补齐“短板”,探索推行“234”工作法,创新开展“6+1(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N”特色建设,在河街乡、五女店镇先行试点基础上,全面铺开纪检监察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通过力量运用整合,厘清职责权限,夯实基层基础,实现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全面转化,切实为基层治理增效,为乡村振兴护航。
规范“小微权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加强基层权力制约监督,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是加强基层治理,有效激活全面从严治党“神经末梢”的重要举措。建安区纪委监委牵头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建安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清廉建设的工作方案》,推动清廉建设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实现清廉建设“全覆盖”。结合近年来基层信访焦点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积极探索加强村级权力运行监督有效途径,努力构建基层“三权三化”制度体系,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落实,充分发挥党员群众“三个微信群”作用,深入实施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强化对村组干部岗位权力、办事流程、办事过程、办事结果的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最大化发挥民生监督大数据平台的监督作用,把全区127个民生项目涉及的11.2亿元民生资金纳入监管系统,对涉及的42起投诉举报案件进行严肃处理,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进一步推动村(社区)干部廉洁履职,筑牢基层微腐败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