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市人民检察院传达学习 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

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胡庆标 尚文帅)12月16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艺林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学习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自觉把检察工作“子系统”放到党委、政府“大盘子”中来考量,置于自身发展的基点上来推进,以更高质量能动履职服务现代化许昌建设。要迅速跟进,尽快把全会精神传达到每个部门、每名干警。要抓好结合,切实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转化为全体检察干警接续奋进的“动力源”“加油站”,真正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要躬身入局,主动融入许昌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要能动履职,积极主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全力保障现代化许昌建设。要聚焦主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激发活力,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要锻造作风,营造正气充盈、导向鲜明、争先创优、更加出彩的良好政治生态。要注重统筹,紧盯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奋力争先创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