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时事

声 明

●本人康宁,于2021年3月12日在许昌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洋房,房号10号楼202,收据号0015382,金额270000元,因本人原因不慎将收据原件丢失,现声明收据原件作废,如因该收据原件产生任何经济纠纷,均与该公司无关,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