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声 明

●姓名王晓兵、吴敏,购买许昌恒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鄢陵分公司鄢陵恒达阳光城一期B区6号楼1单元6层603室房屋的收款收据(日期:2018年9月19日,金额:51091元,收据编号:0002556;日期:2018年9月19日,金额:160909元,收据编号:0002557)丢失,声明作废。如因票据丢失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个人承担,与许昌恒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鄢陵分公司无关。

●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豫中分公司的公章(号码:91411000MA9GTW6449)丢失,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