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民生经济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积极探索建立 “行刑衔接”工作新机制

本报讯(刘娅)自2022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探索建立“行刑衔接”新机制,初步建立起了部门间“有效衔接、合力执法”的新路子。

以签署协作备忘录为突破点,“行刑衔接”工作打开新局面。该局与公安等部门共同签署《联合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协作备忘录》,成立联合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联合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协作办法》,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各自职责,同步确立了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协作调查、检验认定、联合督办等六项制度。

以召开联席工作会为切入点,“行刑衔接”工作取得新突破。该局与公安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分析和研究重大、疑难食品药品等违法案件的打击对策和应对措施,相互通报案件移送线索、共享案件信息资源、交流执法办案经验,研究解决“行刑衔接”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增进行政监管部门与刑事司法机关之间的沟通了解。在对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查处中,该局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确保证据规范到位,及时查明犯罪事实,不断提升执法工作效能。

以拓宽合作领域为着力点,“行刑衔接”工作实现新作为。《关于加强许昌市市场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衔接工作的规定(试行)》的下发,实现了市场监管全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全覆盖;在执法流程、执法协作、执法联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手段等方面及市场监管部门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形成了内容全面、分工明确、程序完备、统一协调、优势互补的联合执法新格局,极大提高了“行刑衔接”工作实操的效率和质量,提升了执法效能和执法威慑力,切实形成了“1+1>2”的执法办案成效。

以建立快速通道为关键点,“行刑衔接”工作获得新进展。我市启动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动响应机制,对于市场监管部门移交的市场监管领域涉刑案件线索,公安机关优先办理、快速流转,打造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绿色通道”,推动执法协作快速通道运行更加顺畅。同时,为了破解假药及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认定难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许昌市假劣药品认定委员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具假劣药品认定意见》,规范了假劣药品认定标准,明确了假劣药品认定的范围和程序流程,确保认定意见合法规范,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以用好“两法衔接”平台为着眼点,“行刑衔接”工作展现新成效。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我市建立“专人负责、专机存储”使用制度,本着必填项目“描述尽详”、选填项目“知无不言”的原则,在案件办理完毕后“第一时间”将执法信息规范、标准地录入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信息平台管理应用的规范化和日常化,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工作信息的互联互通,从而发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的实际效用。

以开展联合行动为落脚点,“行刑衔接”工作迈向新跨越。为形成执法合力,维护全市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加大执法协作的力度和深度,先后开展了疫情期间专项联合执法行动、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一年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共开展执法行动4次,成功移送涉刑案件16件,受理公安部门移送不够刑事案件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