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红军亿健蜂产品经营部营业执照(注册号411023620255359)正本丢失,现登报声明作废。
●张蕴丽购买许昌恒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达新东街长城家园9号楼803房屋的购房合同遗失,合同编号为201501684,特此声明。
●中共褚河镇寺后王社区党支部公章丢失,声明作废。
●本人李消朋(身份证号:411024199603260717)因个人保管不当,将购买的许昌市建正置业有限公司的建正东方佳苑项目,房源位置3幢东1单元23层2301室,房款收款收据原件壹张丢失,收据编号:2069448,收据金额人民币(¥169002元)及《XCS2019-01398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丢失3本,现声明收款收据原件及购房合同原件作废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由本人承担,与许昌市建正置业有限公司无关,特此声明。
●何文山,身份证号:140104********4139,购买北海龙城怡园65号楼104号房屋,于2018年7月26日所交房款收据(收据号:0073924,金额:2800000元,大写:贰佰捌拾万元整),因本人不慎将收据丢失,现声明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与许昌假日宝呈置业有限公司无关,特此声明。
●张绍谨,身份证号:410103********0077,购买北海龙城怡园96号楼802号房屋,于2018年5月27日所交房款收据(收据号:0073095,金额: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2018年6月25日所交房款收据(收据号:0073548,金额:137328元,大写:壹拾叁万柒仟叁佰贰拾捌元整),以上两张房款收据,因本人不慎将收据丢失,现声明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与许昌假日宝呈置业有限公司无关,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