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平安许昌·广告

法官倾心调解化纠纷 十三年苗木款终交付

本报讯(乔瑞峰 王文宜)“太谢谢您了,如果不是您耐心调解,我这事儿指不定啥时候能解决。13年的苗木款,终于要回来了。” 2月14日,拿到苗木款的赵某向鄢陵县人民法院马栏法庭法官表达了由衷的谢意。

赵某是鄢陵县张桥乡某村人,家中经营苗木生意。2010年,赵某出售给鄢陵县大马镇某村王某1.5万元的苗木,王某给赵某出具了一份欠条。然而这笔苗木款,赵某一直没能要回来。今年2月8日,赵某持欠条到法庭起诉。

鄢陵县人民法院马栏法庭受理此起案件后,承办法官葛志芳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深入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2月14日,葛志芳通知双方到庭调解。调解中,王某称欠款已还,未抽回欠条,且十几年来赵某从未再主张过权利,因此不同意再支付苗木款。葛志芳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后,分别给双方阐述了相关法律规定,并根据交易习惯、民间习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王某当庭把苗木款付给了赵某,案件顺利结束。赵某历时13年未要回的苗木款,在葛志芳的帮助下,不到1个小时就实现了案结事了。

近年来,鄢陵县人民法院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地落实,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目标,切实推出一系列切口小、发力准、见效快的务实举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