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平安许昌

小法庭里的新“枫”景

——记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襄城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

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展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成效

设立涉农巡回审判庭,司法助力乡村振兴

上门问需解难题,靠前服务助发展 本组图片均为资料图片,由襄城县人民法院提供

本报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崔佳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先进集体……这些荣誉,都属于襄城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

今年2月,这个法庭又多了一个新荣誉——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作为司法为民的最前沿、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2022年以来,该法庭坚持执法办案同诉源治理并重,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用实干精神践行和发展地方特色的“枫桥经验”,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让司法力量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多方联动 “一站式”处理交通事故纠纷

城关法庭位于襄城县建设路中段,辖城关、库庄两个主城区,常住人口11万余人。自2018年起,该法庭开始试行专业化审判模式,负责审理全县范围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并成立襄城县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一站式”服务处理交通事故纠纷。

“我们与司法局对接,成立襄城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2名专职调解员;与交警部门对接,成立交通事故诉调对接工作站,聘请7家保险公司业务员担任调解员。”襄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欢介绍,群众有纠纷立案时,先登记为民调案件进行诉前调解,交警、人民调解员受指派开展调解,员额法官进行业务指导,并进行司法确认。

2021年12月7日,行人李某在没有交通信号路段横过马路时与王某驾驶的二轮电动摩托车相撞,造成李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承担该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负该事故次要责任。事发后,受害人李某花费医疗费近8万元,而肇事者王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双方在赔偿问题上双方分歧较大。2022年7月,李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

数十万元的赔偿款对于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来说更是个天文数字。如果对该案一判了之,势必导致将来案件难以执行,埋下不稳定的社会隐患。受理该案后,城关法庭指派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常来法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双方因赔偿费用争议较大,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常来法主动与当地村委会等基层解纷力量对接,加大调解力度,积极促成王某的雇主、肇事亲属参与到调解中,承担一部分赔偿款,王某所在村委启动对王某的救助程序并发动党员干部捐款。经过多次反复沟通协调,最终各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据统计,自成立以来,襄城县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共受理非诉纠纷3170件,调解成功1538件,成功率48.51%,其中司法确认226件;受理诉讼案件2586件,审结2549件,结案率98.57%,诉中调解案件1018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5.63%。

精准服务

满足“三农”司法新需求

在城关法庭,还有1个特色农业诉调对接工作站、2个涉农巡回审判庭。

“近年来,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发展迅速,相关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数量明显上升。为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我们依托辖区特色农业,在城关法庭设立涉农巡回审判庭和特色农业诉调对接工作站,采取‘派驻法官+巡回审理’的工作模式,为农户提供法律咨询、维权保护、诉前调解、巡回审理、普法宣传等全方位司法服务。”李欢说。

“你拉着尺子到地边,我到中间,咱俩量一下……”2022年9月,城关法庭法官深入田间地头,通过现场勘测、询问村组意见,成功化解了一起承包土地复耕费用纠纷。

刘某与徐某经同村村民介绍口头达成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刘某将1亩耕地流转给徐某从事非农生产,每亩每年租赁费1000元,徐某按约定支付租金至2016年。因徐某从事的非农生产违反环保政策被依法取缔,徐某停止使用该土地并外出务工。2022年,刘某与徐某发生纠纷,遂诉至城关法庭,请求徐某支付2016年至2022年租金共计6000元,并承担复耕费用4000元。徐某辩称,涉案土地流转并非与刘某达成合意,中间介绍人明知从事的是非农生产,故不存在复耕问题,当时约定干一年支付一年费用,不同意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为弄清涉案流转土地情况,城关法庭法官赶赴当事人所在乡镇,先后走访了年逾八旬的土地流转介绍人、村民小组组长、村委干部、乡镇包村干部,与原、被告梳理涉案土地的流转过程,现场勘测涉案土地现状,详细了解涉案土地现状成因及流转情况,在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结合涉案土地现状成因及双方过错程度,依法作出判决。

宣判后,承办法官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再次组织双方调解,经过反复沟通,最终促成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支付原告各种费用2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阵地前移

让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提起张海民,襄城县城关镇无人不知,不仅因为他是城关镇南大街居委会党支部书记,而且他还有一个以自己名字命名的调解室——“张海民调解室”。

聘请优秀村支书担任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让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是城关法庭合将审判阵地前移,积极实施“无诉引导工程”的具体举措之一。除此之外,该法庭还在张和庄社区开展试点,邀请村组党员作为矛盾调查员、调解员,法官作为法律咨询员,共建“无信访”先进村;在产业集聚区和特色产业园区设立法官工作室,定期开展普法宣讲、巡回审判,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庭、乡、村、组四级矛调网格,按照“网格发起、法院研判、上门议事”模式进行联合议事,按照“共性开讲座+个性单独指出”的模式开展法治帮扶,努力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2年以来通过“网格化管理”化解纠纷40余件。

为切实提高调解员解纷效能,该法庭联合当地司法所,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不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培训,解答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常见问题。

“从根源上减少或者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是一个系统工程。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大诉前调解、委派调解工作力度,并通过履行司法建议职能、编发审判白皮书、强化对司法大数据的分析研判,做到既在‘点上’促进有关部门消除隐患,又在‘面上’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提前防控重大矛盾风险。”李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