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民生经济

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 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

——我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本报记者 魏东雅 通讯员 任志亮

提起胖东来,老百姓都会伸出大拇指,对那里的服务赞不绝口。胖东来带头进行首问负责制和赔偿先付制度,始终如一践行“不满意就退货”承诺,为全市经营场所树立了标杆。在胖东来的带动下,居然之家实施了“一个月无理由退货”制度、正通汽贸履行“小纠纷不出店,大纠纷不出站”承诺等,不仅拉近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情感距离,也有利于提升了消费维权工作效能。

近年来,我市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坚持以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为目标,以加强消费纠纷调解为重点,紧扣许昌经济发展特点,建立市、县两级创建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编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系列标准》(以下简称《指南》),建立示范街区、示范单位、示范店等创建标准体系,对创建要求、创建程序进行了规范。围绕商品质量、交易行为、售后服务、投诉处理等售前、售中、售后的管理和服务活动,《指南》进行了全链条规范和指引,形成了“上下联动、标准先行、放心承诺、高效执法”的“许昌经验”。

此外,我市还指导企业经营者承担首问责任,建立完善赔偿先付制度及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最大限度地和解消费争议,有效提升消费者满意率。同时,我市充分发挥12315平台功能,建立投诉举报周分析、月报告制度,研判消费趋势,把准维权命脉,回应社会关切。

自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各创建单位积极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完善内部商品质量准入和质量自我管控制度,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加强诚信经营和自律经营,完善消费投诉工作制度,在落实国家规定基础上,建立消费维权快速处理“绿色通道”,进一步放宽退换货条件,简化退换货程序,加大售后服务力度,使消费者的满意度不断提增强。

截至目前,全市已认定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点1053个,全市消费环境持续优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继续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职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动“放心消费在中原”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为许昌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