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特别报道

强化企业权益保护 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访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卫东

本报记者 武芳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委政法委将切实履行好企业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单位统筹协调职责,围绕市委‘心无旁骛抓发展、全力以赴拼经济’要求,精准施策、实干担当,扎实推进企业权益保护工作,着力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市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提供良好的法治服务保障。” 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卫东说。

健全制度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在优化营商环境企业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优化完善走访接访受理投诉制度、提醒转办协同推进制度、问卷调查制度、法律咨询团制度,不断凝聚企业权益保护工作合力,切实为企业提供权威高效的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在生产一线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遇到的难题,让企业家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经营,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联系点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定期深入联系点企业开展座谈走访,全面了解企业经营现状,掌握行业发展趋势,对企业反馈的问题依法依规协调解决。统筹推进《许昌市政法系统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四十条”》贯彻落实,组织政法机关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扎实做好护航民营经济“后半篇文章”。推动政法机关强化涉企案件规范办理,建立长效机制,为护航企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为经营主体蓬勃发展营造统一开放的良好环境。

强化法治保障,护航企业发展。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强化对企业权益的司法保障。常态化开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商业贿赂、串通投标、制假售假、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充分保护企业生产经营,维护企业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轻微经济犯罪的企业经营者依法审慎适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深入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变更,降低刑事处罚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组织开展查封、扣押、冻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暨执法检查活动,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完善内控机制。深入推进涉案财物甄别处置工作,准确区分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其他家庭成员财产。提高涉企案件民事执行效率,持续加大涉企执行工作力度,开展侵犯企业知识产权、中小企业清欠专项治理,为企业保驾护航。

强化服务对接,助力企业发展。主动响应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需求,找准服务项目建设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努力提供更加周到、更为贴心的法律服务、法治保障。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制定涉企规章、规范性文件时充分征求企业、行业协会意见,确保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全面梳理在执涉企案件,对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符合屏蔽失信、解除限高情形的,要及时灵活“松绑”,解除限制,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已经履行法律义务的企业,要及时进行信用修复,最大限度减小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助推诚信社会建设。加强横向联动,推动政法机关主动对接市工商联,深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构建“万所联万企”机制,助推律师事务所与各类商会建立联系合作机制;组建律师服务团队,为民营企业进行公益“法治体检”,提供法律意见;帮助企业培养法律人才,提升民营企业家的法律素养,提高民营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的能力;依托“万人助企”、涉企案件回访、“法律服务进企业”等活动,积极开展涉企普法工作,提升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优化措施、强化保障、健全机制,积极为企业发展营造优质高效的法治环境。”李卫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