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特别报道

优化科技营商环境 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

——访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冀伟

本报记者 付家宝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市科技局将按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找差距、补短板,落实落细每一个环节,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指标,打通科技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营商环境。”3月16日,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冀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强化孵化功能,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大力推进孵化载体建设,为创业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及事务代理、创业指导、资源对接等专业化服务,实施孵化实体动态管理,打造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一站式创业服务空间。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及各类创新主体分行业、分层次布局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类型孵化服务,争取实现县(市、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全覆盖。

强化主体培育,激发创新发展活力。支持引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引领企业”创新主体梯次培育,积极推进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评尽评、应入尽入”入库评价。持续优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统筹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储备,力争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不断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企业成长机制,营造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外部环境。

强化成果转化,集聚创新发展动力。持续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行动,瞄准薄弱环节,提升科技成果供给能力。推进城乡科技成果转化,加大科技特派员选派和服务力度,定期开展“科技入乡”服务,实现科技特派员服务乡镇全覆盖。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深化与中科院及其所属院所的合作,加强与高校院所的交流,开展科技联合攻关、校地协同创新,强化高质量科技成果有效供给,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力争技术合同成交额大幅度提升。

强化精准服务,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扎实开展调研活动,积极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成立工作专班,按照“摸清底数、精准培育、一企一策、跟进服务”的原则,指导规上工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提升科技创新公共服务水平,持续实施“1+10+N”政企协同创新行动,举办科技政策推广会、座谈会等,组织开展科技培训,建立常态化产学研对接机制和服务企业机制,真心实意当好“店小二”,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最优服务。

强化政策落实,构建创新创业生态。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重点做好放权赋能后的服务工作,确保各项管理权限接得住、用得好。强化政策引导,落实许昌市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方案,深入实施“许昌英才计划”3.0版政策,完善人才评价与团队激励机制,引进更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提供政策指导,落实激励科技创新各项政策,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科研人员“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