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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心理咨询” 抚慰困境中她的心灵

本报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葛培英

“在我最无助、最困难的时候,你们伸出援手,送来救助金,还帮我进行心理疏导,让我重拾生活信心。我们一家都感觉很温暖,真是太感谢你们了。”3月24日,面对电话回访的鄢陵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负责人李会芬,刘某再次致谢。

刘某系家中独女,有年过七旬的父母和3个年幼的孩子要照顾。2022年8月,她遭遇诈骗,被人骗走35万元。这些钱,一部分是她向亲戚朋友借的,另一部分是她刷信用卡筹来的。被骗后,她的婚姻亮起红灯。此外,她的父亲患有脑梗,常年吃药,生活不能自理。婚姻和家庭的双重压力,让她一度支撑不下去。

发现刘某的情况后,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将线索移交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官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多次前往刘某所在的社区实地核查,通过社区干部、周围群众,详细了解刘某的家庭情况、经济来源、存在困难等。经调查,检察官认为刘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遂将相关情况向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汇报。该院党组决定,给予刘某国家司法救助金2000元,并及时发放到位。

生活上的压力好解决,精神上的压力有些棘手。为消除刘某巨大精神压力,检察官与阳光公益专业心理咨询师陈俊梅取得联系,将刘某约出来对其进行心理辅导。陈俊梅从刘某生活状况、孩子教育、自身特长等方面对刘某进行劝解,帮助她规划今后的人生方向。在检察官和陈俊梅的共同开导下,刘某脸上开始有了笑容。

为更好地帮助刘某,检察官还联系妇联、阳光公益组织,共同探讨对刘某进行多元化综合帮扶。经协调,鄢陵县妇联将刘某纳入关爱帮扶范围,决定对其进行常态化走访慰问;阳光公益组织的专业心理咨询师随时对刘某进行心理安抚和疏导,帮其解开心结。此外,检察官坚持为刘某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刘某的生活逐步回到正轨。

看到刘某有了生活下去的信心,李会芬心头的石头也落了地。她表示,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与阳光公益组织合作,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积极延伸救助职能,以“司法救助+心理咨询”的模式,为妇女、儿童、老人等提供更多帮助,不仅解决被救助人生活中的燃眉之急,而且帮助他们恢复信心,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践行“人民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