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襄城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土地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由湛北乡丁庄社区申请,经襄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入市,并指定襄城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襄城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1(幅)地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具体以襄城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详见《规划条件》。
二、竞买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网上出让公告或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参加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活动。
(二)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土地竞得人必须在襄城县注册新公司,同土地所有权人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确定竞得入选人方式
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设有底价的,按照报价最高且报价不低于底价者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竞买申请人可在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5月8日 登录许昌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0:8089/#/),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8日16时30分(以资金划入网拍系统指定竞买保证金账户为准),逾期申请无效。
缴款方式: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襄城县行政区支行;缴纳非税资金收款方单位全称:襄城县财政局财政专户;账号:100268451610010001;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天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
五、拍卖方式时间及网址
(一)该宗地采取带施工图出让的“标准地”拍卖供应方式,许昌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0:8089/#/)交易资源找到该宗地公告,下载文件即可获取施工图纸。
(二)拍卖报价时间为XCJT12-2-14号地块:2023年5月9日08时30分 拍卖网址:许昌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0:8089/#/)。
六、出让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许昌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0:8089/#/)查看和打印。
七、资格审查
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颁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告的事项如有变更,将由襄城县自然资源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拍卖宗地的其他内容详情可参阅拍卖出让须知。
(二)此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具体工作由襄城县自然资源局全权组织实施。
(三)本次出让集体建设用地在项目建设时,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和国土资发〔2007〕236号、国土资发〔2010〕34号、国土资发〔2010〕151号、豫政办〔2007〕33号、许政〔2011〕74号等文件要求,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并接受竣工验收。
(四)该宗地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政策出让。
(1)《履约监管协议》相关要求如下:
1.投资强度:项目投资强度≥264万元/亩。
2.亩均税收:按照市场价格年亩均税收22.8万元。
3.容积率:项目容积率≥1.0。
4.建筑系数≥40%。
5.绿地率≤20%。
6.建筑高度(米)≥8
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请按照(豫自然资发〔2022〕67号)有关文件执行。
8.环境指标:
大气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排放氟化物浓度≤9mg/m3,颗粒物浓度≤120mg/m3,颗粒物排放量≤0.9432t/a,氟化物排放量 ≤0.328t/a,草酸雾排放量≤0.0492t/a,厂区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1mg/m3,无组织氟化物排放浓度≤20μg/m3。
废水排放: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襄城中州水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标准:出水浓度为CODcr450mg/L、BOD5 120mg/L、SS 300mg/L、氨氮35mg/L、TP 2mg/L,出水CODcr量≤0.0857t/a,氨氮≤0.084t/a。
9.其他控制性指标:投资项目生产环节应符合行业准入、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其他工业项目强制性指标要求。
(2)履约监管违约责任。
项目出让成交后2年内全部建成投产。根据“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要求,由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共同验收,达不到达产指标要求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未达到以上约定标准的,给予最长两年整改期,期间不享受优惠政策。
2.整改后通过验收的,原确定的优惠政策减半执行。
3.整改后仍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对已享受的优惠政策予以追缴。
4.拒不整改的,除对已享受的优惠政策予以追缴外,严格执行差别化用水、用电、用能、用地和税务政策,采取“一票否决”式的信用联合惩戒,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5.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或拒不整改的,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要求项目方在限定期限内采取租赁、转让、重组,或申请县政府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和房产等附着物价值评估后由政府回购。
以上指标要求和履约监管违约责任作为土地出让公告内容公开发布,同时作为《履约监管协议》条款,在用地企业取得“标准地”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与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及《“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五)监督单位:襄城县自然资源局监察室
监督电话:0374-3993875
九、风险提示
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网上拍卖报价截止之前,竞买人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才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操作系统请使用Win7、Win8、Win10;浏览器请使用IE10,其他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数字证书驱动请到交易系统“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下载,并正确安装。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好自己电脑的运行环境,并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以免影响您的报价、竞价。
十、申请数字证书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许昌市东城区竹林路与龙兴路交叉口东北角公共资源大厦7楼公积金大厅。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办公电话:0374-6050010。
十一、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拍卖交易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
网上拍卖出让业务
咨询电话:0374-3993890(襄城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股)
襄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