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琳钦同志:
你与我公司于2021年 6 月13日签订的为期 25个月的劳务外包合同,并由我公司指派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分公司襄城支公司工作,现因你自2023年2月份至2023年4月份期间多次旷工累计达二个月以上,期间人保财险襄城支公司多次与你联系均无任何回应,已严重违反外包单位相关规章制度,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及你与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中第五条第四款第二项、第五条第五款第四项之规定,我公司现通知你自收到本通知书2日内到我公司(公司地址:许昌市魏文路信通金融中心D幢10楼1007室)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转出等相关手续,若逾期未到,造成的后果及损失自负,同时我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许昌市人力源劳务派遣合作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