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为扎实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全面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主要防洪河道、水库、大型水闸、橡胶坝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
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参照市防指通告内容,逐级落实本辖区防汛抗旱和各类防洪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并及时通告。
2023年4月26日